航空意外身故/伤残
铁路意外身故/伤残
100 万元
50 万元
0岁(出生满30且出院)至65周岁
90天
每一被保险人只能获赠一份
以上为产品简要介绍,仅供参考,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基本见条款《泰康e顺短期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本人在此授权泰康人寿以及泰康人寿授权的第三方服务者(以下统称“授权方”) 在中国法律充许的范围内,
在中国境内外,收集与此次申请相关的任何本人的个人信息,已知晓并同意泰康人寿及授权方将在下列情况下收集、使用、存储、披露、传送或其他方式处理相关本人的个人信息:
(1) 审核本次申请,并/或提供相关后续保险服务时:
(2) 进行保险产品的直接行销,或数据处理等;
(3)
遵守使用的法律法规或泰康人寿的合格及风险控制制度时;同时,本人在此确认已经获得本人及本人所指定的收益人和他相关人员同意。为上述目的向泰康人寿及其授权方提供并授权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资料。
一、 本人已理解泰康集团基于落实保险篮管机构及其它相关政府机构客户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工作要求,并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
将收集和使用本人的个人信息,范围包括本人提供给泰康集团的个人信息、本人享受泰康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
(包含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泰康集团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条款约定向合法取得本人授权的第三方查询、
收集的本人个人信息;本人理解并认可上述信息与泰康集团向本人提供服务密切相关。
本人已理解“泰康集团”是指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泰康集团收集的本人信息将向保险篮管机构及其它相关政府机构、泰康集团各公司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合作机构披露,共享,
用于为本人提供服务、产品推介、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等;泰康集团及其合作机构对本人个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本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基于上述理解,本人授权泰康集团基于上述目的、按照上述的方式和规则、收集、使用本人上述个人信息。
本人承诺向泰康集团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授权泰康集团向合作机构对本人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验,并承担因个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
二、本人同意贵司向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保信”)报送本人的全部保单信息和理赔信息,并通过医疗机构、中国保心及知悉本人信息的其他机构查询、获取与本人有关的承保、理赔、医疗等信息。贵司及中国保信基于为本人或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需要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必要的使用及与相关机构进行信息共享,但均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本人在此授权泰康人寿以及泰康人寿授权的第三方服务者(以下统称“授权方”) 在中国法律充许的范围内,
在中国境内外,收集与此次申请相关的任何本人的个人信息,已知晓并同意泰康人寿及授权方将在下列情况下收集、使用、存储、披露、传送或其他方式处理相关本人的个人信息:
(1) 审核本次申请,并/或提供相关后续保险服务时:
(2) 进行保险产品的直接行销,或数据处理等;
(3)
遵守使用的法律法规或泰康人寿的合格及风险控制制度时;同时,本人在此确认已经获得本人及本人所指定的收益人和他相关人员同意。为上述目的向泰康人寿及其授权方提供并授权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资料。
尊敬的客户,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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